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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民政(集团)公司网站所销售的各类产品,均由不同厂商提供不同的保修制度、售后服务、技术支持等。民政(集团)公司网站将所售产品提供相应的保修服务。未经授权的修理、误用、疏忽、滥用、事故、改动、不正确的安装所造成的损坏均不在保修范围内。
产品自签收7日内,由于产品质量等非人为原因造成不可用、损坏的,相关厂商将免费予以换新或者退货,并负责来往运费。签收7日后进入保修期,出现产品质量问题,用户需自行负责发回相关厂商返修运费,修好后返回的费用由相关厂商负责。由于到付运费价格较贵,相关厂商拒绝一切形式的运费到付(如到付产生多余费用,由用户自行承担),如退、换货、保修等需要相关厂商承担来回运费的请先垫付,相关厂商在产品发送时将会一并返回。
保修流程
当会员在民政(集团)公司网站订购产品出现故障时,可以拨打售后服务热线电话021-65076966 ,或直接致电品牌厂商的维修服务点。保修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双方各负其责。产品保修后相关厂商将按照指定的运输方式- 邮局普通包裹,将产品交还至会员。
2、退换
基本退换货原则
民政(集团)公司网站会员作为消费者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。民政(集团)公司网站制定了详细的产品退换规定,如下:
* 产品在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,按厂家的保修承诺质保;
* 如无具体承诺的按国家规定质保,即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包退包换,1年内保修。
如果您收到的产品有物理损坏怎么办
如产品到货后发现破损无法使用,需当场检验,会员有权拒收,民政(集团)公司网站将立刻予以免费更换。
不予退换货情况
以下几种情况恕无法由民政(集团)公司网站进行退/换货处理:
1) 商品无任何质量问题,或非正常使用出现的问题(如超频等违规使用);
2) 由于客户疏忽购买不匹配产品并已拆原包装(如接口、兼容性等);
3) 将商品存储、暴露在超出商品适宜的环境中;
4) 未经授权的修理、误用、疏忽、滥用、事故、改动、不正确的安装;
5) 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;
6) 产品的正常磨损;
7) 在退换货之前未与民政(集团)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;
8) 退回商品外包装或其他商品附属物不完整或有毁损;
9) 商品并非由民政(集团)公司网站提供;
10) 退回产品的发票或发货单丢失、涂改或损坏;
11) 超过7日退换货期限(以客户签收日期为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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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说明(处理时限、处理方式)
根据各产品所属厂家相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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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信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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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zjt.sh@hotmail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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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热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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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1-6507696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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